近日,由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总工会联合开展的第十五届“江苏省文明职工”评选结果揭晓,省水利学会会员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刘洪林同志荣获“江苏省文明职工”称号。
刘洪林同志,女,1971年8月出生,1996年7月参加工作,大学本科文化,中共党员,现任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洪泽湖堤防管理所所长,高级工程师。
刘洪林同志参加工作以来,一直从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。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、勤勉的工作作风,踏实敬业做事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。2010年以来连续8年获得考核优秀,2016年获得江苏省“五一巾帼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刘洪林是一位母亲,也是一名妻子,更是一名儿媳,她的家庭也需要她照顾,但单位的事务实在太多,她一心忙于工作,几乎将全部心血献给了单位和集体,平常无暇顾及家庭。只有在单位事务忙好后的节假日里,刘洪林才能抽出一点时间帮公婆烧烧饭,和远在外地且分居三地的丈夫、女儿聊聊家常。她常说,自己辛苦点、累点无所谓,只要单位和谐稳定快速发展,这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。三河船闸的一草一木铭记着她留下的辛勤汗水;洪泽湖大堤的每一寸土地镌刻着她的一个个脚印。如今,头发花白的刘洪林正坚守一线,默默为洪泽湖大堤的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。 |